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
时间:2017-12-11 10:38:54   作者:   

  今年以来,响水县招标办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切实加大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7年11月底,完成招标采购项目439个,其中工程建设项目293个,中标金额约21.01亿元,和预算比节约资金约4.78亿元;政府采购项目146个,成交金额约1.51亿元,节约资金约1857万元。
  一是全面加强“放管服”制度建设。今年以来,以县政府或办公室名义先后印发了《关于统一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响政办发【2017】25号)、《关于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工作的通知》(响政办发【2017】28号)、《响水县规模以下预选承包商库管理办法》(响政办发【2017】29号)、和《关于改进和完善工程招标制度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性文件,以县招标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内部工作流程的通知》和《响水县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为“放管服”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规模以下项目采取合理价随机抽签办法确定中标人受到普遍好评。在全市率先建立规模以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库,对100万元以下非依法招标项目,采取合理价随机抽签办法确定中标人。该办法上网3天就可开标,比公开招标节约时间17天。另外,不需编制标书,不需要评委评标,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共完成91个100万元以下项目,节约标书编制费、评委费150万元,没有一起投诉,受到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普遍好评。
  三是统一管理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证金得到认可。针对工程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收取管理,普遍存在免收、少收、退还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统一政府投资工程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履约保证金由招投标服务中心开设银行专户统一收取,由招标办和招标人共同管理,5月份以来共收取履约保证金7200万元,及时退还到期保证金32笔495万元,没有发生一起差错,受到投标人的一致认可。
  四是标后协调监管工作得到肯定。成立标后监管科,常态化深入施工现场,检查项目组成员到位情况;走访招标人,征求意见。根据检查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先后约谈运河镇2个冷库项目、教育局8个校舍项目、灌江公司光伏项目、邮政局装修项目、交通局农村公路等项目负责人,责令施工单位项目组成员正常上岗,加快工程进度,取得很好效果,受到招标人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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