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学生代款办理程序
时间:2011-11-25 15:25:07   作者:   

第一步: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号台

在籍大学生材料:①就读大学2011-2012年的贷款申请表原件;②本人的学生证;③本人的身份证;④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⑤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新入学的大学生材料:①就读中学2011-2012年的贷款申请表原件;②大学入学通知书;③本人的身份证;④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⑤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

第二步:确认信息,打印合同    2-5号台

持审核好的材料到2—5号台。首先认真核对本人的各项信息,如有错误,及时要求修改,核对无误后,打印本年度的合同和受理证明。

第三步:签字、盖章    6号台

在打印好的四份合同上分别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和捺印,再将合同和受理证明交由中心负责人盖章。

第四步:送交材料    7号台

请各位贷款的大学生按以下顺序整理自己的材料:①借款合同原件;②申请表原件;③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复印件;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大学生为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自己只保留一份合同,一份受理证明交给高校录入、留存。其余所有材料交中心材料员整理装订。

 

友情提醒:

1.今年刚录取的大一新生,父母任一方有残疾证、低保证的,请携带家庭户口簿和残疾证或低保证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孤儿的请村组、镇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可以为大学生申请困难补助。

2.凡升学、休学等需要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的,请于820前,携带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到资助中心登记变更,经由县资助中心及开发银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资助中心咨询电话:86781039;6887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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