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朱 磊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政府政策研究室
副主任职务;
王 兵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政策研究室主
任职务;
张 明 免去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 飞 免去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孟海峰 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职务;
张庆华 免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程爱国 免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顾超俊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春荣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袁劲松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劳动
就业管理处主任职务;
侍永沛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殷 强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季 军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友锋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沈永航 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崇喜 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汪明时 免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刘永光 免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嵇金良 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龚艳森 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职务;
王亚群 任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郑 峰 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仕成 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赵 耀 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县职业中学校长、县教师
进修学校校长、县广播电视大学管理站站长职务;
魏亚东 任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王俊文 免去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魏 彬 任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局)副局长(聘干),免去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城市建设和市容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秦永斌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周运飞 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蒋春仁 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正宇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陆步军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
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元功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忠凯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县规划
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金开友 免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文进 免去县公安局六套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职务;
孙建波 免去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职务;
王 峰 免去县公安局张集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职务;
季祥高 免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张华平 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县卫生监
督所所长职务;
高海涛 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春宝 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曙东 免去县海洋滩涂与渔业局(县农业资源开发局)
副局长职务;
张道学 免去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王益群 免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胡广兵 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
室副主任、县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卜 君 免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鸿彬 任县盐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县盐务管理局)总
经理(聘干),免去县化建轻国有资产管理办公
室主任职务;
李卫东 免去县盐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晓雷 任县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
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廷祥 免去县机电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士全 免去县海珍品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 军 免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有分局局长职务;
张爱兵 免去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高巍巍 免去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顾培义 免去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杜成伟 免去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响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