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正文
  • 信息索引号554601588/2017-00055
  • 生成日期2017-02-1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商务局
  • 公开形式网站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组配财政预决算
  • 主题
  • 体裁
  • 内容概述
    预算公示,商务局

响水县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公示

响水县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响水县商务局成立于2010年2月,在原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服务业发展局、县旅游经济工作局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挂县旅游局牌子。内设办公室、商贸服务管理科、对外贸易管理科、外国投资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旅游行业管理科(服务业发展科)6个科室,下设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和商务行政执法大队。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规划
按照市第七次党代表会部署,聚焦产业强县,抢抓“沿海开发”、“一带一路”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坚持量质并举,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规模;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2017年,注册外资实际到账完成5000万美元,外贸进出口完成5.12亿美元,力争在境外投资企业2家以上,培植外包企业1-2家;全县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12.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亿元。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
 3、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国内外资金投向我县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全县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审批和使用管理;负责服务业项目核准、备案和转报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县级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
7、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及进口国际招标、加工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8、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按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和省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9、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承担全县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参与开展反垄断调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1、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等事项进行初审,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调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报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12、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依法核准、报批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与管理。
13、负责制定全县年度利用外资招商计划和工作目标,负责拟订利用外资招商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投资促进体系,负责全县利用外资招商情况的综合统计和分析,负责利用外资招商计划的实施和检查考核,收集、发布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招商资料。组织和参与县级重大招商活动,指导和规范境内外招商引资与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向外推介本县的投资环境与政策,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县级服务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和推进全县服务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实施,负责建立国(境)内外招商网络,负责县政府招商代表选聘、境外招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
14、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县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15、负责全县省级开发区、经济园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发区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分析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16、协调检验检疫、海关、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受省贸促会委托,指导商会、贸促支会的管理工作。
17、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旅游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政策和行业标准、旅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发旅游产业。对全县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8、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相关口径,结合商务局工作实际需要编制。
第二部分  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可通过“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报表系统—预算编审—单位报表—响水县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式”查询导出)。
 
第三部分  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响水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响财预复﹝2017﹞94号)填列。
商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53.2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08.5万元,增长 44.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和增加执法人员工资、招商引资经费部分。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353.2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353.2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353.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108.5   万元,增长  44.3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长和增加执法人员工资、招商引资经费部分。
(2)政府性基金收入无。
2.其他资金收入无。
3.上年结转资金无。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无。
(二)支出预算总计  353.22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10.02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75.1 万元,增长  31.97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2.公共安全(类)支出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3.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3.4 万元,增长 340.8%。主要原因是将执法人员工资和招商引资经费纳入项目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商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353.2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3.22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无;
其他资金无;
上年结转资金无;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商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353.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10.02 万元,占 87.8 %;
项目支出 43.2   万元,占  12.2 %;
其他支出无。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商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3.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08.5  万元,增长  44.3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长和增加执法人员工资、招商引资经费部分。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商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35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08.5  万元,增长  44.3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长和增加执法人员工资、招商引资经费部分。
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3.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8.5  万元,增长  44.3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长和增加执法人员工资、招商引资经费部分。
六、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10.0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05万元。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一致
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53.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8.5  万元,增长 44.3  %。
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53.2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5  万元,增长 44.3  %。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53.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8.5  万元,增长 44.3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长和增加执法人员工资、招商引资经费部分。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 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10.0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62.6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6.3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
商务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收入无。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商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  %;公务接待费支出  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 万元,增长(减少)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4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  万元,增长(减少)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4  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6  万元,与上年持平。
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5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牵头组织的招商推介活动增多。
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  %。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采购品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名称填写。
商务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万元,计划采购笔记本电脑   /  台,办公桌   /  张。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7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外出招商活动增多导致差旅费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
三、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
1.响水县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本文)[点击下载]
2.响水县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式[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