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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703855523/2011-00161
  • 生成日期2011-11-0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规划局
  • 公开形式网站,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期长期有效
  • 组配专项规划
  • 主题
  • 体裁
  • 内容概述
    绿地系统规划

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一、 现状概况

响水县城现有公共绿地面积29.62公顷,占县城建设用地的2.06%,人均用地3.18平方米/人。

县城现有大桥公园、烈士陵园、通榆河船闸公园等3处较大的公共绿地和零星街头、沿河绿地。

现状县城南部,204国道入城段的道路西侧建成约60米宽的绿带,为改善县城的对外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14-1  响水县现状绿地一览表

 

名称

地点

面积(公顷)

性质

备注

大桥公园

灌河大桥南头

3.60

公园

建成

船闸公园

通榆河船闸

10.00

公园

建成

白鹤园

204国道边

0.45

小游园

改建

石灵园

双园路、幸福路交叉口

0.25

小游园

建成

金钥匙广场

黄海路、响灌路交叉口

0.40

小游园

建成

烈士陵园

城南

7.30

公园

建成

步行街绿地

滨江路

0.40

小游园

扩建

国道风景带

县开发区

7.22

沿路绿地

建成

合计

29.62

二、 现状存在问题

1、绿地规模偏小且分布不均,绿地系统不完善。

2、绿地、公园建设水平不高,缺乏维护。

3、绿化用地总量不足,人均指标偏低。

4、绿地、水系缺乏有机结合,未能较好地体现地方特色。

5、缺少适量的生产防护绿地。

三、 绿地系统规划

(一)规划原则

1、引入广义绿地系统概念,结合水系建设、管理好县城绿地;保护、控制好县城外围的生态绿地;维护和扩大专用绿地,使其共同对县城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作用。三种绿地有机结合,相互沟通、融合,形成完整的多用途绿色开敞空间。

2、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以保持县城生态系统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为总目标,高起点、高标准、因地制宜地建设布局合理、形式丰富的绿地系统,维护县城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使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二)规划指标体系

1、近期县城建设用地内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35%;远期县城建设用地内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0%

2、道路绿化普及率≥95%,主干路绿化率≥30%,次干路绿化率≥25%

3、公共绿地特色鲜明,公园绿地率≥70%

4、居住区绿地达标率≥50%,新建居住区绿地率≥30%

5、单位附属绿地达标率≥50%

6、县城生产绿地不低于县城建设用地的2%

(三)规划布局

1、布局结构

以外围广阔的生态绿地为背景,以均匀布局的块状绿地为重点,以与水系紧密关联的带状绿地为纽带,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绿地系统网络结构。

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利用富有地方特色的水系资源,将公园与滨河绿地有机结合,形成沿通榆河、响坎河及灌河两侧布局的3条主要的带状绿化空间。为了增强这一绿化空间向县城各类用地的渗透,规划还通过小型水系及两侧绿化空间联系其他公共绿地,使县城绿地系统形成网络。

2、绿地规划

响水县绿地系统分为城市绿地、附属绿地和生态绿地三大部分。

其中城市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两类。

1)城市绿地

规划县城绿地261.91公顷,占县城建设用地的10.92%,人均用地13.10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194.12公顷,生产防护绿地67.79公顷,分别占县城建设用地的8.09%2.83%;人均公共绿地9.71平方米,人均生产防护绿地3.39平方米。

①公共绿地

响水县公共绿地由公园和街头绿地组成。

公园

县城规划共建公园8个(表14-2)。

14-2  响水县城规划公园一览表

 

公园名称

地点

面积(公顷)

性质

灌河公园

灌河南岸、黄海路以西

10.91

滨河风光带

通榆河公园

通榆河东岸、双园路以南

21.96

滨河风光带

响坎河公园

响坎河两侧、双园路以南

13.79

滨河风光带

鸡心岛公园

通榆运河北端

4.23

滨河公园

人民公园

珠江路以南、三洪河以西

4.56

公园

响东公园

四排路以南、城东干道以西

7.07

公园

响南公园

七排河以北、中央大道两侧

8.00

公园

水上公园

响坎河西岸,城南大道以北

9.10

滨河公园

合计

79.62

规划沿灌河、通榆河以及响坎河的大型带状公园内,为增加绿化带的活力,可适当建设小型的文化、休闲、娱乐设施,以吸引更多的人气,提高绿化的利用率,但绿带内的总建筑密度应控制在15%以内,总容积率不能大于0.1

街头绿地

利用零散的闲置地和滨河空间建设街头绿地。这些街头绿地与公共建筑周边的绿化相结合,起到改善县城街道景观,体现响水水乡特色的良好效果。规划街头绿地包括滨河、沿路绿地和小游园。

滨河绿地:规划形成“四横三纵”的滨河绿地系统,分别为四排河绿带、五排河绿带、六排河绿带、七排河绿带、黄响河绿带、三洪河绿带和宣圩河绿带,绿带设置宽度为10-50米。

沿路绿地:规划沿城南大道、中心大道、迎宾大道和城东干道控制两侧绿化带,宽度控制在10-25米。

小游园:规划保留步行街绿地;扩大石灵园、金钥匙广场用地规模,建设主题小游园;在各居住区中心设置小游园,服务周边居民。

14-3  响水县城规划小游园一览表

 

名称

地点

面积(公顷)

备注

步行街绿地

滨江路

0.40 

保留

石灵园

双园路、幸福路交叉口

1.53

扩建

金钥匙广场

黄海路、响灌路交叉口

0.52

扩建

城中小游园

公园路、珠江路交叉口

0.90

新建

城西小游园

解放路、双园路交叉口

1.51

新建

响南小游园

黄海路、宏圩路交叉口

1.92

新建

合计

6.78

-

②生产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主要由公路和水系防护林带组成。盐连高速公路、盐连铁路两侧控制≥50米的防护林带;204国道、迎宾大道两侧应建设宽度≥30米的防护林带;二类工业企业与成片居住区之间应控制宽度30米以上的绿化隔离带。

220KV走廊下控制30米以上、110KV走廊下控制15米以上的防护绿带。

污水厂周围控制20-30米防护绿带,热电厂周围控制30米的防护绿带。

2)附属绿地

附属绿地包括单位绿地和居住区绿地。

①规划新区建设单位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0%

②机关、学校、医院、休闲、文化娱乐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

③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并应设置不少于30米宽的防护林带;若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其绿地率宜≥40%

50%以上单位绿地达到江苏省绿化达标单位标准,20%以上单位达到园林式单位。

⑤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5平方米

⑥旧城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0 平方米

3)生态绿地

规划响水县城外围郊区的果园、菜地、农田以生态绿地的形式共同组成县城绿色开敞空间系统,作为城郊绿化圈,不参加县城建设用地平衡。它为响水自然生态系统的协调与平衡,以及提高响水景观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