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一、 现状概况
响水县城现有公共绿地面积29.62公顷,占县城建设用地的2.06%,人均用地3.18平方米/人。
县城现有大桥公园、烈士陵园、通榆河船闸公园等3处较大的公共绿地和零星街头、沿河绿地。
现状县城南部,204国道入城段的道路西侧建成约60米宽的绿带,为改善县城的对外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表14-1 响水县现状绿地一览表
名称 |
地点 |
面积(公顷) |
性质 |
备注 |
大桥公园 |
灌河大桥南头 |
3.60 |
公园 |
建成 |
船闸公园 |
通榆河船闸 |
10.00 |
公园 |
建成 |
白鹤园 |
204国道边 |
0.45 |
小游园 |
改建 |
石灵园 |
双园路、幸福路交叉口 |
0.25 |
小游园 |
建成 |
金钥匙广场 |
黄海路、响灌路交叉口 |
0.40 |
小游园 |
建成 |
烈士陵园 |
城南 |
7.30 |
公园 |
建成 |
步行街绿地 |
滨江路 |
0.40 |
小游园 |
扩建 |
国道风景带 |
县开发区 |
7.22 |
沿路绿地 |
建成 |
合计 |
29.62 |
|
|
二、 现状存在问题
1、绿地规模偏小且分布不均,绿地系统不完善。
2、绿地、公园建设水平不高,缺乏维护。
3、绿化用地总量不足,人均指标偏低。
4、绿地、水系缺乏有机结合,未能较好地体现地方特色。
5、缺少适量的生产防护绿地。
三、 绿地系统规划
(一)规划原则
1、引入广义绿地系统概念,结合水系建设、管理好县城绿地;保护、控制好县城外围的生态绿地;维护和扩大专用绿地,使其共同对县城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作用。三种绿地有机结合,相互沟通、融合,形成完整的多用途绿色开敞空间。
2、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以保持县城生态系统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为总目标,高起点、高标准、因地制宜地建设布局合理、形式丰富的绿地系统,维护县城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使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
(二)规划指标体系
1、近期县城建设用地内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35%;远期县城建设用地内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0%。
2、道路绿化普及率≥95%,主干路绿化率≥30%,次干路绿化率≥25%。
3、公共绿地特色鲜明,公园绿地率≥70%。
4、居住区绿地达标率≥50%,新建居住区绿地率≥30%。
5、单位附属绿地达标率≥50%。
6、县城生产绿地不低于县城建设用地的2%。
(三)规划布局
1、布局结构
以外围广阔的生态绿地为背景,以均匀布局的块状绿地为重点,以与水系紧密关联的带状绿地为纽带,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绿地系统网络结构。
绿地系统规划充分利用富有地方特色的水系资源,将公园与滨河绿地有机结合,形成沿通榆河、响坎河及灌河两侧布局的3条主要的带状绿化空间。为了增强这一绿化空间向县城各类用地的渗透,规划还通过小型水系及两侧绿化空间联系其他公共绿地,使县城绿地系统形成网络。
2、绿地规划
响水县绿地系统分为城市绿地、附属绿地和生态绿地三大部分。
其中城市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两类。
(1)城市绿地
规划县城绿地261.91公顷,占县城建设用地的10.92%,人均用地13.10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194.12公顷,生产防护绿地67.79公顷,分别占县城建设用地的8.09%和2.83%;人均公共绿地9.71平方米,人均生产防护绿地3.39平方米。
①公共绿地
响水县公共绿地由公园和街头绿地组成。
公园
县城规划共建公园8个(表14-2)。
表14-2 响水县城规划公园一览表
公园名称 |
地点 |
面积(公顷) |
性质 |
灌河公园 |
灌河南岸、黄海路以西 |
10.91 |
滨河风光带 |
通榆河公园 |
通榆河东岸、双园路以南 |
21.96 |
滨河风光带 |
响坎河公园 |
响坎河两侧、双园路以南 |
13.79 |
滨河风光带 |
鸡心岛公园 |
通榆运河北端 |
4.23 |
滨河公园 |
人民公园 |
珠江路以南、三洪河以西 |
4.56 |
公园 |
响东公园 |
四排路以南、城东干道以西 |
7.07 |
公园 |
响南公园 |
七排河以北、中央大道两侧 |
8.00 |
公园 |
水上公园 |
响坎河西岸,城南大道以北 |
9.10 |
滨河公园 |
合计 |
79.62 |
|
规划沿灌河、通榆河以及响坎河的大型带状公园内,为增加绿化带的活力,可适当建设小型的文化、休闲、娱乐设施,以吸引更多的人气,提高绿化的利用率,但绿带内的总建筑密度应控制在15%以内,总容积率不能大于0.1。
街头绿地
利用零散的闲置地和滨河空间建设街头绿地。这些街头绿地与公共建筑周边的绿化相结合,起到改善县城街道景观,体现响水水乡特色的良好效果。规划街头绿地包括滨河、沿路绿地和小游园。
滨河绿地:规划形成“四横三纵”的滨河绿地系统,分别为四排河绿带、五排河绿带、六排河绿带、七排河绿带、黄响河绿带、三洪河绿带和宣圩河绿带,绿带设置宽度为10-50米。
沿路绿地:规划沿城南大道、中心大道、迎宾大道和城东干道控制两侧绿化带,宽度控制在10-25米。
小游园:规划保留步行街绿地;扩大石灵园、金钥匙广场用地规模,建设主题小游园;在各居住区中心设置小游园,服务周边居民。
表14-3 响水县城规划小游园一览表
名称 |
地点 |
面积(公顷) |
备注 |
步行街绿地 |
滨江路 |
0.40 |
保留 |
石灵园 |
双园路、幸福路交叉口 |
1.53 |
扩建 |
金钥匙广场 |
黄海路、响灌路交叉口 |
0.52 |
扩建 |
城中小游园 |
公园路、珠江路交叉口 |
0.90 |
新建 |
城西小游园 |
解放路、双园路交叉口 |
1.51 |
新建 |
响南小游园 |
黄海路、宏圩路交叉口 |
1.92 |
新建 |
合计 |
6.78 |
- |
②生产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主要由公路和水系防护林带组成。盐连高速公路、盐连铁路两侧控制≥50米的防护林带;204国道、迎宾大道两侧应建设宽度≥30米的防护林带;二类工业企业与成片居住区之间应控制宽度30米以上的绿化隔离带。
220KV走廊下控制30米以上、110KV走廊下控制15米以上的防护绿带。
污水厂周围控制20-30米防护绿带,热电厂周围控制30米的防护绿带。
(2)附属绿地
附属绿地包括单位绿地和居住区绿地。
①规划新区建设单位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0%。
②机关、学校、医院、休闲、文化娱乐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
③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并应设置不少于30米宽的防护林带;若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其绿地率宜≥40%。
④50%以上单位绿地达到江苏省绿化达标单位标准,20%以上单位达到园林式单位。
⑤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5平方米。
⑥旧城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0 平方米。
(3)生态绿地
规划响水县城外围郊区的果园、菜地、农田以生态绿地的形式共同组成县城绿色开敞空间系统,作为城郊绿化圈,不参加县城建设用地平衡。它为响水自然生态系统的协调与平衡,以及提高响水景观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